各有關單位:
我會開展的廣州建筑業企業“誠信企業”評定工作已經一段時間,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調整修改《廣州建筑業企業“誠信企業”評定實施辦法(試行)》第三章 “誠信企業”標準第六條規定“總評成績90分以上為誠信企業”,調整修改后的標準如下:
1、特級、一級施工總承包企業總評成績90分(含90分)以上;
2、二級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級專業承包企業總評成績85分(含85分)以上;
3、其他建筑業企業總評成績80分(含80分)以上。
以上標準即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4年4月8日
抄報: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辦公室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