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
粵建質函〔2010〕402號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佛山市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去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對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據。2008年,原省建設廳印發了《關于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指導意見》(粵建管字〔2008〕96號),啟動了我省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我省大多數市根據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在住宅工程中逐步推進質量分戶驗收,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為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打下了基礎。為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管理,促進住宅工程整體質量提升,現就我省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重要意義的宣傳
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是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對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保障和提高住宅工程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來看待這項工作,進一步加大推進力度。要大力宣傳分戶驗收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各方參建主體的責任意識,提高開展分戶驗收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引導社會有關各方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講分戶驗收的有關規定要求,促進廣大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了解掌握相關工作程序和內容,切實把分戶驗收落到實處。
二、推動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全面實施
尚未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地區,要于今年內啟動分戶驗收工作,并在今年年底前覆蓋全部保障性住房工程。自2011年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實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將分戶驗收作為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必備條件,凡未實行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住宅工程整體竣工驗收,不予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不予參評工程質量獎項。
三、規范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組織實施
建設單位是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組織者,要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和原省建設廳《關于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分戶驗收。要組建由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組成的分戶驗收組,根據現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以及工程實際認真制定分戶驗收工作方案,嚴格按方案實施。
分戶驗收要覆蓋各套住宅,并對每套住宅的各項分戶驗收內容逐一進行驗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對不符合標準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不予通過驗收。要嚴格履行驗收簽字手續,按規定由相應人員據實填寫簽署分戶驗收表,并將其納入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上報備案,歸檔保存。
四、加強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的指導督促
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全面推進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過程中有關的問題研究,針對本地區實際,做好相關指導工作。分戶驗收工作起步較晚的地區,應積極借鑒先行地區的經驗,抓好項目示范,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動分戶驗收實施。各地要緊密結合推行工程質量樣板引路工作,重視制作質量樣板,統一和展示分戶驗收的實物質量標準,提高分戶驗收工作質量。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將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分戶驗收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未嚴格實行分戶驗收、在分戶驗收中弄虛作假的,責令限期改正,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