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法律服務與糾紛調解工作委員會專家的通知
穗建聯〔2025〕47號
為進一步完善廣州市建筑業法治化建設,提升行業法律服務水平,妥善化解工程糾紛,推動行業糾紛高效調解與合規發展,我會擬成立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法律服務與糾紛調解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法工委”),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法律及行業領域專家,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法律專家
執業律師、法學學者、退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等,熟悉建筑工程領域法律法規及實務。
(二)行業專家
我會會員單位的法務管理、風控管理、財稅管理、審計等領域資深從業者,具備豐富的行業經驗。
二、申報條件
(一)法律專家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法律從業者:從事法律實務8年以上,熟悉建筑工程法律政策,代理過重大建設工程糾紛案件;
2.法學學者:具有法學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研究方向與建筑工程法相關;
3.司法從業者:曾任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司法調解員,主持審理、調解建筑工程類案件不少于10件。
4.風控、財稅、審計從業者:具備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風險管理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注冊稅務師、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等執業資格,且從業年限10年以上。
(二)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行業專家需出自我會會員單位;
2.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
3.年齡不超過65周歲(院士除外),身體健康;
4.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掌握企業管理、財務管理及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及規范;
5.具有相應專業的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6.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具有敬業精神,工作主動,能夠承擔并完成交付的各項任務。
三、專家職責
(一)參與建筑工程領域糾紛調解,提供專業意見;
(二)為行業法律政策制定、標準修訂提供咨詢建議;
(三)開展法律培訓、專題講座及課題研究;
(四)配合法工委完成其他專項工作。
四、申報材料
(一)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專家申請表(附件1);
(二)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
(三)申報專家匯總表(附件2)。
五、申報方式
采取個人自愿申報,由單位推薦的方式(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請有意者填寫《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專家申請表》,并在表中簽名確認,同時需由所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此外,請將學歷證、職稱證等相關材料的掃描電子版一同準備。單位需將《專家匯總表》及上述電子版資料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申報時間
自本文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項
申報材料經我會審核后,將舉辦專家入庫培訓(培訓信息將另行通知)。完成培訓的專家統一錄入專家信息系統。
特此通知。
附件:
2.申報專家匯總表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25年4月18日
(聯系人:楊舒涵,13609799713、劉桂霞,1892959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