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1]15號
關于企業貫徹國家標準《工程建設施工企業 質量管理規范》并實施認證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2010年6月10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第21號公告(見附表1),要求在建筑施工領域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中應用《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GB/T50430-2007)(以下簡稱《規范》),并開展相關認證、培訓工作。該公告明確規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對建筑施工企業實施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時,應當依據《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和《規范》開展認證審核活動,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均屬無效”。 為了更好地落實21號公告精神,保證《規范》在宣貫、實施過程中的有效性、實用性和權威性,保證《規范》轉換認證的工作質量,切實提高企業認證審核水平,我聯合會將委托第三方認證機構完成協會會員企業和相關單位的認證實施工作。經廣泛評審,謹慎研究后決定推薦由中國建筑業協會直屬的中建協認證中心實施認證審核,我會將開展認證轉換工作的咨詢服務工作。 中建協認證中心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成立、中國建筑業協會直屬的中國建筑業專業的認證機構,是《規范》唯一參編的認證機構,2010年第一家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規范》認證認可資格。 為加強此次《規范》轉換認證工作的管理,提升廣東省建筑業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我聯合會針對會員企業實施認證轉換工作制定專項方案(附件3),望有關單位參照執行。 附件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公告2010第〔21〕號 附件2:中建協〔2010〕25號《關于貫徹洛社國家標準<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有關培訓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聯合會 標準 規范 實施 通知 主送:各會員單位 抄報: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廣州市民間組織管理局、中建協認證公司、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會長、副會長、聯合會秘書長、各副秘書長 抄送: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各部(室)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辦公室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