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聯[2016]1號
關于完善廣東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廣東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推薦程序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近年廣州市工程項目參加廣東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廣東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的申報和獲獎情況,為確保今后廣州市所推薦的工程項目申報內容真實、齊全、有效,并體現廣州市推薦申報的工程在新技術應用和綠色施工方面達到優良先進等級水平,完善廣州市項目參加廣東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廣東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的推薦程序。現決定從2016年起,廣州市的工程項目凡是需要申報參加廣東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廣東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的,均需要先行申報廣州市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廣州市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評選。工程經我會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并在過程中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檢查后,確定項目能滿足廣東省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廣東省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相關要求后,再擇優向廣東省建筑業協會推薦。 附件: 1、 2、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6年1月13日 抄 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辦公室印發廣州市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檢查、評選和推薦程序.xls
廣州市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申報、檢查、評選和推薦程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