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申報參加了我會組織開展的結構優質獎(結構優良)檢查評價的工程,如果工程已經結構封頂,并且完成了實體檢測的,請在12月16日前提供下列資料的復印件,并交到我會行業發展與維權工作部(2503室),以便對工程進行綜合評分:
1、樁基分部驗收記錄、紀要和分部驗收登記表,及對應樁基檢測資料;2、地下結構和主體的分部驗收記錄、紀要和分部驗收登記表,及對應實體檢測報告;3、如有鋼結構的項目,請把鋼結構分部驗收記錄、紀要和分部驗收登記表,及對應檢測報告。
申報工程如果沒有按時提供相關資料的,將延遲至2019年才進行綜合評分;請各有關單位和項目部抓緊時間完成各項驗收工作并按時提供有關資料。
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
2017年11月13日